一、2015年中央財政補貼標準
根據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發(fā)布的《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3〕551號)及2014年1月28日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11號 ),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中央財政2015年度的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2015年度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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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15 |
|
150≤R<250 |
4.5 |
|
|
R≥250 |
5.4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15 |
|
純電動專用車 |
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18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45 |
|
新能源客車2015年補助標準與2013年相同,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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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30 |
|
8≤L<10 |
40 |
|
|
L≥10 |
5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 |
L≥10 |
25 |
|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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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推廣應用城市(群)地方補貼標準
(1)北京市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2014年3月17日印發(fā)的《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京財經一〔2014〕449號),納入《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目錄》的新能源小客車可申請本市財政補助。2015年北京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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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15 |
|
150≤R<250 |
4.5 |
|
|
R≥250 |
5.4 |
|
|
燃料電池小客車 |
18 |
|
(2)天津市
根據天津市財政局、市科委2014年7月8日印發(fā)的《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津財建一〔2014〕11號),對納入國家《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符合《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3-2015年)》相關條件和要求,在津銷售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以及純電動專用車,按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1:1的比例給予補貼。2015年天津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
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15 |
|
150≤R<250 |
4.5 |
|
|
R≥250 |
5.4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15 |
|
純電動專用車 |
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 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
|
(3)太原市
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8月29日印發(fā)的《太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并政辦發(fā)〔2014〕56號),太原市在國家和山西省財政補貼基礎上對各類純電動車輛購置提供補貼,2015年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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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補助標準 |
|
|
純電動乘用車 |
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 |
|
|
純電動專用車 |
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 |
|
|
純電動客車 |
車長L(米) |
補貼標準(萬元/輛) |
|
6≤L<8 |
30 |
|
|
8≤L<10 |
40 |
|
|
L≥10 |
50 |
|
|
其他: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置純電動乘用車(含機要通信用車)采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后不得超過18萬元。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huán)衛(wèi)車等公共領域用車按照“差價補貼”,在國家補貼基礎上,超出傳統(tǒng)燃油、燃氣車購置成本以上部分由市級財政全額補貼。 |
||
(4)晉城市
在國家和省補貼的基礎上,2015年晉城市財政對各類純電動車輛購置補貼標準為:純電動乘用車采取“固定標準”補貼,每輛補助2萬元;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再給予3000元獎勵。
(5)大連市
根據2014年8月1日發(fā)布的《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應用的意見》(大政辦發(fā)〔2014〕68號),對符合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消費者(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除外),大連市地方財政一次性按與中央財政0.8:1的比例給予配套補貼。大連市2015年補貼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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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2.52 |
|
|
150≤R<250 |
3.6 |
||
|
R≥250 |
4.32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2.52 |
|
|
純電動專用車 |
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44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0.8萬。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14.4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36 |
||
|
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24 |
|
|
8≤L<10 |
32 |
||
|
L≥10 |
4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 |
L≥10 |
20 |
|
|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2萬元。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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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市
根據2014年5月4日發(fā)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上海市對列入本市新能源汽車登記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實施補助。上海市2015年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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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補助標準(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4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3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20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50 |
|
純電動專用車 |
20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助不超過15萬元。 |
上海市財政對新能源客車2015年補貼標準與中央財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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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30 |
|
8≤L<10 |
40 |
|
|
L≥10 |
5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 |
L≥10 |
25 |
|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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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寧波市
根據《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在示范推廣期間,對購買符合國家和寧波相關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1比例的額度給予補助。
(8)合肥市
根據合肥市2014年12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購買純電續(xù)駛里程大于150公里的電動乘用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助,地方配套資金含省、市兩級資金,國家和地方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其他類型按照20%給予地方配套補助。個人購買純電動乘用車在市級財政補助中安排1萬元用于充電設施安裝和充電費用。此外,首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個人報廢黃標車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將再補助3000元。單位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超過10輛新能源汽車,合肥市則按每輛2000元補貼,專項用于單位自用充電設施建設。
(9)蕪湖市
根據《蕪湖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對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中央財政補貼外,蕪湖市財政給予相應補貼。2015年蕪湖市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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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1 |
|
150≤R<250 |
1.5 |
|
|
R≥250 |
1.5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1 |
(10)青島市
根據2014年10月28日發(fā)布的《關于青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車輛購置財政補助資金申領有關問題的通知》,2015年青島市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
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5 |
|
150≤R<250 |
5 |
|
|
R≥250 |
6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5 |
|
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6 |
|
8≤L<10 |
8 |
|
|
L≥10 |
1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
L≥10 |
5 |
|
車輛類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專用車 |
10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4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10 |
|
(11)新鄉(xiāng)市
根據《新鄉(xiāng)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試行)》,2015年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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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市補助標準(萬元/輛) |
新鄉(xiāng)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財政補助標準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1.89 |
1.26 |
|
150≤R<250 |
2.7 |
1.8 |
|
|
R≥250 |
3.24 |
2.16 |
|
|
純電動專用車 |
20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7.2萬。 |
||
(12)武漢市
根據武漢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2014年10月22日印發(fā)的《武漢市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地方配套補貼實施辦法(暫行)》,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的基礎上,地方財政(省、市、區(qū))對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13)襄陽市
根據2014年9月26日發(fā)布的《襄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辦法》(襄政辦發(fā)〔2014〕68號),襄陽市2015年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
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15 |
|
150≤R<250 |
4.5 |
|
|
R≥250 |
5.4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15 |
|
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10.8 |
|
8≤L<10 |
13.5 |
|
|
L≥10 |
45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
L≥10 |
22.5 |
|
車輛類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專用車 |
18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元。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18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45 |
|
(14)長株潭地區(qū)
長沙市: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長政辦發(fā)〔2014〕31號),按照國家與地方1:1配套的規(guī)定,長沙市財政負擔地方(省、市)配套金額的70%,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
株洲市:根據《株洲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株洲市級負擔補貼金額的70%,省級負擔30%,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市本級公務車補貼標準為按照國家標準由市本級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五縣市推廣使用混合動力公交大巴,可參照省補貼政策由各縣市進行補貼。
(15)廣州市
根據2014年11月28日《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穗府辦〔2014〕64號)地方財政對車輛購置予以補貼,原則上按照與中央2013年補貼標準1∶1的比例確定最高補貼上限。廣州市2015年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標準如下:
|
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5 |
|
150≤R<250 |
5 |
|
|
R≥250 |
6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5 |
|
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30 |
|
8≤L<10 |
40 |
|
|
L≥10 |
5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
L≥10 |
25 |
|
車輛類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專用車 |
20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20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50 |
|
(16)深圳市
同廣州市。
(17)廣東省城市群
惠州市:根據2014年9月30日印發(fā)的《惠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對車輛購置實施補助,在省、市、縣(區(qū))三級財政按照中央財政20l3年補助標準l:l比例配套(不退坡)的前提下,除省補助外,市、縣(區(qū))財政補助資金負擔按比例分擔,其中:惠城區(qū)、仲愷區(qū)由市、區(qū)按現行財政分享比例分擔,其他縣(區(qū))按市30%:縣(區(qū))70%比例分擔。
佛山市:根據《佛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國家和地方(含省、市、區(qū))財政補助資金按1:1配套,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佛山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購車補助資金構成表
|
車型分類 |
新能源客車 |
純電動專用車 |
新能源乘用車 |
||
|
出租車 |
公務車等 |
私人乘用車 |
|||
|
省級 |
50% |
40% |
50% |
40% |
20% |
|
市級 |
10% |
12% |
10% |
12% |
16% |
|
區(qū)級 |
40% |
48% |
40% |
48% |
64% |
佛山市2015年新能源汽車地方購車補助標準
|
車輛類型 |
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里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乘用車 |
80≤R<150 |
3.15 |
|
150≤R<250 |
4.5 |
|
|
R≥250 |
5.4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 |
R≥50 |
3.15 |
|
車輛類型 |
車長L(米) |
2015補助(萬元/輛) |
|
純電動客車 |
6≤L<8 |
30 |
|
8≤L<10 |
40 |
|
|
L≥10 |
50 |
|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
L≥10 |
25 |
|
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2015年為15萬元/輛 |
||
|
車輛類型 |
2015補助(萬元/輛) |
|
|
純電動專用車 |
1800元/千瓦時,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元。 |
|
|
燃料電池乘用車 |
18 |
|
|
燃料電池商用車 |
45 |
|
(18)海口市
根據2014年6月20日發(fā)布的《�?谑锌茖W技術工業(yè)信息化局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公告》,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本地消費者,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19)重慶市
根據2014年11月21日印發(fā)的《重慶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 對認定的3000輛新能源汽車,重慶市級財政給予新能源客車補貼16萬元/輛,其他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總計2.67億元。
(20)西安市
根據2014年9月18日印發(fā)的《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市政發(fā)〔2014〕32號),對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國家補貼標準1∶1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貼,國家和地方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21)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
杭州:根據《杭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在國家補助基礎上,本市再給予配套補助,具體標準是:1.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等)、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補助。 2.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的補助。 其中,微型純電動汽車(即微公交)補助辦法另行制定。蕭山、余杭及五縣(市)公共領域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設施投入的補助,由屬地財政負責配套補助。
金華:根據金華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發(fā)布的《金華市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實施方案》,金華市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型目錄和補助標準如下:
|
模式 |
生產企業(yè) |
車型系列 |
市場價格 (萬元) |
電池類型 |
補助金額 (萬元) |
|
|
裸車 |
電池 |
|||||
|
插電自充模式 |
康迪車業(yè) |
KD5010 |
4.9(含電池) |
鉛酸電池 |
2.8 |
|
|
眾泰集團 |
M300EV |
26.8(含電池) |
鋰電池 |
8 |
||
|
5008EV |
20.6(含電池) |
鋰電池 |
8 |
|||
|
V10EV |
15.8(含電池) |
鋰電池 |
8 |
|||
|
青年集團 |
JNP6122BEVC |
200(含電池) |
新型超級 電容電池 |
50 |
||
|
JNP6120BEV1 |
172.6(含電池) |
鋰電池 |
50 |
|||
|
換電模式 |
康迪車業(yè) |
KD5010 |
4.3(不含電池) |
鉛酸電池 |
2.8 |
|
|
眾泰集團 |
M300EV1 |
16.8(不含電池) |
鋰電池 |
2 |
6 |
|
|
青年集團 |
JNP6120BEV |
128.7(不含電池) |
鋰電池 |
50 |
||
紹興:根據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8月印發(fā)的《紹興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紹政辦發(fā)〔2014〕100號),紹興市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的補貼力度,對公交企業(yè)新購使用的新能源公交車,由當地財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補貼。
(22)福建省城市群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通知》,2015年省、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按照國家同期補貼標準1:1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予以配套補助。新能源非公交汽車在福州、漳州、泉州市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資金由設區(qū)市承擔40%;在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轄區(qū)上牌的,配套補助資金由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承擔30%,廈門市新能源汽車配套補助資金由廈門市政府落實。
(23)江西省城市群
南昌市: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6日印發(fā)的《關于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南昌市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助標準如下:
|
序號 |
車輛用途 |
車輛類型 |
補助標準(萬元) |
|
1 |
公交、客運、公務、通勤等 |
純電動客車(L≥10) |
15.00 |
|
2 |
純電動客車(10>L≥8) |
11.00 |
|
|
3 |
純電動客車(8>L≥6) |
8.50 |
|
|
4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L≥10) |
8.00 |
|
|
5 |
城市出租 |
純電動乘用車(R≥250) |
2.00 |
|
6 |
純電動乘用車(250>R≥150) |
1.00 |
|
|
7 |
純電動乘用車(150>R≥80) |
1.00 |
|
|
8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 |
1.00 |
|
|
9 |
私人、租賃、公務、通勤等 |
純電動乘用車(R≥250) |
4.40 |
|
10 |
純電動乘用車(250>R≥150) |
3.60 |
|
|
11 |
純電動乘用車(150>R≥80) |
2.50 |
|
|
12 |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R≥50) |
2.40 |
|
|
13 |
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電力、服務等 |
純電動專用車(按30KWh電池容量計算)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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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本標準補貼范圍為實施方案計劃內,經責任部門批準的車輛。 2.其他用途車輛按車輛類型參照執(zhí)行。 3.客車:車長L(米);乘用車: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公里)。 4.純電動專用車補貼按動力電池容量計算,每1KWh南昌市補助標準為1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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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xiāng)市:根據2014年9月17日印發(fā)的《萍鄉(xiāng)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萍府辦字〔2014〕151號),萍鄉(xiāng)市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助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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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車輛用途 |
車輛類型 |
省級配套(萬元) |
市級配套(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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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交客運 |
純電動客車(6≤L<8) |
3.5 |
7 |
|
2 |
純電動客車(8≤L<10) |
4 |
8 |
|
|
3 |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
2 |
4 |
|
|
4 |
城市出租 |
純電動乘用車 |
0 |
0 |
|
5 |
個人(公務)乘用、整車租賃 |
純電動乘用車(80≤R<150) |
1 |
2 |
|
6 |
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服務 |
純電動專用車(按35KWh電池容量預算) |
2.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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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本標準補貼范圍為實施方案計劃內的車輛(編者注)。 2.客車:車長L(米);乘用車:純電續(xù)駛里程R(工況法、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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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臨沂市
根據2014年8月18日印發(fā)的《臨沂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4—2015年)》,臨沂市新能源汽車推廣2015年補貼標準如下:1.城區(qū)電動公交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其余價款由市財政承擔。 2.城鄉(xiāng)電動公交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由臨沭縣財政每輛補貼10萬元,剩余價款由市交運公司承擔。 3.插電式新能源公務用車,扣除中央財政補貼后,其余價款由同級財政承擔。4.出租、商貿物流、環(huán)衛(wèi)、私用領域新能源汽車,市財政按中央財政補貼額的60%予以補貼。
(25)濰坊市
根據2014年7月10日發(fā)布的《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的意見》(濰政發(fā)〔2014〕13號),濰坊市補助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準。
(26)瀘州市
根據《瀘州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暫行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瀘州市財政原則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的購車補助,且參照中央補助標準下調的比例下調地方補助標準。
(27)貴陽市
根據《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工作意見》,車長≥10米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客車可獲得貴陽市地方財政補助,補助標準為每輛10萬元。
三、2015年省財政補貼標準
(28)山西省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4年10月28日印發(fā)的《山西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和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晉政辦發(fā)〔2014〕77號),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山西省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yè)與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汽車、甲醇汽車、燃氣汽車的生產企業(yè),根據產品實現銷售量情況,給予營銷補助。補助標準為:2015年,電動客車50000元/輛,電動轎車20000元/輛,電動專用車10000元/輛;甲醇客車10000元/輛,甲醇重卡10000元/輛,甲醇轎車5000元/輛,甲醇多用途乘用車2000元/輛;燃氣重卡10000元/輛,燃氣輕(微)卡2000元/輛。2016—2017年,補助標準減半。
(29)湖南省
根據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及方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省市共擔、以市為主”的原則,湖南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公務車實行同級采購同級財政補貼的政策,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確定,其中省本級公務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旌蟿恿豢蛙囀”炯壈疵枯v5萬元給予定額補貼,區(qū)域限長株潭城市群之外的其他11個市州。
(30)廣東省
根據2014年6月18日發(fā)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發(fā)改高技術[2014]345號),2015年廣東省財政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不同分類地區(qū)給予綜合補助。具體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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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qū)分類 |
新能源客車 |
純電動專用車 |
新能源乘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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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 |
公務車等 |
私人乘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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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地區(qū) |
30% |
30% |
30% |
3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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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地區(qū) |
50% |
40% |
50% |
40% |
20% |
|
三類地區(qū) |
60% |
50% |
60% |
50% |
20% |
|
四類地區(qū)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
一類地區(qū):廣州市;二類地區(qū):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三類地區(qū):江門、肇慶市;四類地區(qū):粵東西北地區(qū)。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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